1. 招標條件
宣州區(qū)洪林鎮(zhèn)南湖村村莊整治項目為民服務中心建設工程已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鄉(xiāng)級財政,招標人為宣州區(qū)洪林鎮(zhèn)人民政府。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明標明投)。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詳見圖紙與清單控制價。
2.2招標范圍:詳見圖紙及已標價工程量清單。
2.3計劃工期:120日歷天。
2.4質量標準:合格。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含)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擬派駐本項目的負責人具備:建筑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常駐現場、不允許中途私自更換,不得兼職);
3.3須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招標文件費用,未交納招標文件費用的不具備本項目投標資格。
3.4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
4.1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 請于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從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http://www.xcsztb.com)下載招標文件及附件;
5.2 招標文件售價:200元/份,在線支付,根據系統(tǒng)提示完成支付、招標文件下載,招標文件售后不退。如未繳納則不具備投標資格。
5.3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請投標企業(yè)點擊本項目公告下方“非網員領取招標文件”按鈕,根據系統(tǒng)提示完成招標文件領取流程 。
6. 投標保證金
6.1 投標保證金:18000元整
6.2 投標人應開標前將投標保證金從投標人基本賬戶(不得從分公司和個人賬戶)電匯或轉賬到招標文件指定賬戶(具體賬戶賬號詳見招標文件),否則按無效標處理。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6年4月1日15時00分,地點為宣城市政務服務中心(宣城市梅園路52號)綜合樓四樓標室。
7.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宣城市公共資源交易網、宣州區(qū)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9. 聯系方式
招標執(zhí)行機構:宣城市宣州區(q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地址:宣城市政務服務中心綜合樓
聯系電話:0563-3017750
201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