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指揮系統(tǒng)建設工程項目
發(fā)布時間:
2014-06-03 瀏覽次數:559次
項目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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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AQ-2014-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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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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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指揮系統(tǒng)建設工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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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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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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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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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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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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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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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購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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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公安交通指揮系統(tǒng)建設工程項目(具體見招標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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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段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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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標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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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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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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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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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貳仟貳佰伍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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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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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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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質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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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90日歷天;質保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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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申請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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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與本項目的投標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營業(yè)執(zhí)照中注明的經營范圍含有本次招標主要內容(計算機軟硬件或系統(tǒng)集成服務),注冊資金不少于1500萬。
3、具有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具有省級以上相關部門頒發(fā)的“高新技術企業(yè)證書”和“軟件企業(yè)認定證書”;
5、具備省級及以上安全防范工程施工單位一級資質;
6、具有“交通指揮集成平臺軟件”后期開發(fā)能力;
7、具有2009年3月1日以來,具有單個合同費用在1000萬元及以上的道路智能交通系統(tǒng)相關業(yè)績,提供合同及用戶反饋意見證明;
8、項目組應配備不少于高級工程師2名,中級工程師4名,項目組成員應具有相關專業(yè)(電子、計算機)高級職稱和信息系統(tǒng)項目管理師資質,提供證書復印件、提供以上人員在本公司任職的外部證明材料(如加蓋政府有關部門印章的打印日期在本項目投標截止日之前六個月以內的《投保單》或《社會保險參保人員證明》或單位代繳個人所得稅稅單等)原件備查。
9、質保期內提供3人本地化服務,質保期結束保證提供后續(xù)有償服務;
10、投標人必須確保自己信息真實、準確,否則,投標人因此蒙受損失,采購單位概不負責。
11、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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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文件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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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的投標申請人憑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及二代身份證原件于2014年5 月 30 日—2014年 6月 6 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17:30,節(jié)假日不受理)在安慶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安慶市龍山路210號)一樓領取招標文件。工本費400元/本(報名時購買,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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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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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王勁濤 0556-559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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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慶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張季 0556-519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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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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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標申請人的聯(lián)系人電話(手機)正常工作日必須保持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2、投標申請人如因故不能參加投標,請于開標截止時間三個工作日前,將書面申請遞交到安慶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一樓備案,否則將記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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