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標條件
明光市公安局辦公樓、林莊村委會辦公樓拆除工程項目己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項目業(yè)主為 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 。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拆除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工程實施地點:明光市城區(qū)內。
2、拆除工程概況與規(guī)模:拆除工程建筑面積9825.33平方米,須拆除的工程主要是低層和多層框架結構及磚混結構建筑,有主房、輔房、簡易房、簡易棚等。本工程的拆除面積在招標時以本招標文件中的拆除面積為準,最終結算的拆除面積以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與政府(各拆遷工作組)簽訂的建筑面積為準,但招標單價不予調整。
3、工期:項目業(yè)主能夠一次性移交的被拆除房屋必須在開工令下達后立即開工,并在 10 天(日歷天)完成拆除。
4、招標范圍:須拆除地塊地面以上所有建筑物和構筑物。
5、標段劃分:共分為二個標段。
一標段:林莊村委會辦公樓(1895.09平方米)
建筑面積:共計建筑面積1895.09平方米。
二標段:原公安局辦公大樓(六層框架結構)、附屬樓、食堂及110信號塔一座。
建筑面積:共計建筑面積7930.24平方米。
三、招標人資格要求。
1.企業(yè)資質要求:具備房屋拆除企業(yè)資質或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以上(含 叁級))資質。
2.項目負責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相近專業(yè)的工程師以上技術職稱或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建造師以上資格或具有拆除項目經理資格。
四、招標單位須知:
1.參加本項目招標的企業(yè),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和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本工程招標會。若由于招標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權委托人和擬委派擔任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未能準時參加開標會或未當場出示本人身份證和委托書(法人代表參會的除外)的,作自動棄權處理。
2.報名參加競標的單位在資格審查會時須提交以下資格審查申報資料(代競標文件)一式兩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注:“申報資料封面”必須加蓋競標單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
(1)封面(須加蓋法人公章),右上角注明正本或副本;
(2)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須加蓋法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身份證(須加蓋法人公章);
(4)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須加蓋法人公章);
(5)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須加蓋法人公章);
(6)企業(yè)安全許可證副本(須加蓋法人公章);
(7)擬派項目負責人身份證、資格證書(須加蓋法人公章);
(8)誠信競標承諾書;
以上資料(2)-(7)項的復印件和(8)原件都須以A4紙制作并裝訂成冊,密封包裝。若未按以上要求編制、裝訂成冊、密封包裝的將不予接收。以上(2)、(3)、(4)、(5)、(6)、(7)項要求的證書、證明材料必須在開標前資格審查時攜帶原件核查。
3、招標單位對本項目設有保留底價,保留底價在招標會上公布,低于保留底價的投標按無效投標處理。
4、評標辦法:最高價競得的方式。
五、投標擔保金:
招標保證金:1.0萬元人民幣。
繳納方式:現金帶至開標會場。
六、履約保證金
(1)中標單位的投標擔保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拆除全部結束驗收合格后,退還至中標人。
七、報價程序:
投標人自行踏勘現場后于明光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第二開標室2014年7月3日16:00進行報價,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擇優(yōu)高價推薦合格的中標侯選人。
(2)確定中標人后,項目業(yè)主與中標侯選人簽訂《確認書》,如中標侯選人不當場簽字確認的,即視為違約,其所交的投標擔保金不予退還,給項目業(yè)主造成損失的,還須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確認書》簽訂后經明光市招標采購管理局核準簽發(fā)《中標通知書》。
八、中標侯選人確定方式
1、本次招標采取現場公開報價,最高價者得的方式確定中標侯選人。
2、項目業(yè)主應當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放棄中標,或經查實,有弄虛作假行為、其他虛報招標資料、其他不良記錄等違背招標文件的,項目業(yè)主將確定排名第二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依次類推。
九、合同的授予
1、合同授予標準
本次招標項目業(yè)主將按報價價格由高到底排序,確定排序第一的為中標候選人。
2、合同的簽訂
(1)項目業(yè)主應與中標候選人簽訂合同,合同的簽訂應于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起3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候選人的招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不得再行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2)中標候選人不按規(guī)定與項目業(yè)主訂立合同,則項目業(yè)主將廢除授標。
(3)中標候選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轉包)給他人。
3、履約保證金
(1)中標單位的招標擔保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2)履約保證金退還:工程拆除全部結束驗收合格后,退還至中標人。
4、合同專用條款增加(修改)部分:
(1)中標候選人在2014年7月4日17:30前一次性將本標段招標款交納至明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zhí)法局指定賬戶(工程竣工結束后,根據被拆除房屋所有人與政府(各拆遷工作組)簽訂的建筑面積×中標單價,多退少補)。
(2)、中標候選人在簽訂合同后主動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將結果報送相關備案。
(3)、雙方所簽《房屋拆除協議書》由雙方簽字蓋章后報送相關部門備案。
(4)、本項目不得轉包,否則取消其中標資格。
(5)、中標單位的派駐項目負責人、安全員必須常住工地,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離開工地,否則接收800元/日的罰款,由業(yè)主單位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
(6)、中標候選人進場開展工作前,必須向業(yè)主單位和安全管理部門提交拆遷實施方案、安全拆遷方案,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7)、中標候選人必須規(guī)范拆除行為,依法拆除,持證拆除,切實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得采取相關暴力手段拆除。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項目業(yè)主將予以批評、罰款、終止合同等處罰,并保留提起司法訴訟的權力。
(8)、中標候選人按要求健全拆遷日志、臺帳、會議紀要、安全資料等,接收業(yè)主單位的檢查。
(9)、中標候選人應加強安全教育,完善勞動保護措施。由此產生的所有后果,由競得人負責。
(10)、中標候選人按照合同規(guī)定將房屋建筑拆至自然地面高度,建筑垃圾就地堆放。
(11)、房屋建筑拆除的所有材料歸中標候選人所有。
(12)、項目業(yè)主不保證被拆除民房移交前的完整性。
注:請各投標人自行下載招標文件,按格式編制投標文件參加開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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