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CG-HN-2015-560、財2015年第618號
發(fā)布日期:2015年 12月 30日
1. 招標條件
懷寧縣國家農業(yè)綜合開發(fā)2016年(園區(qū)試點項目)存量資金土地治理項目設計競爭性談判(項目編號:CG-HN-2015-560、財2015年第618號) ,招標人為懷寧縣農業(yè)綜合開發(fā)辦公室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委托政府采購。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項目為2016年懷寧縣國家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園區(qū)試點項目)存量資金土地治理項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
2.2招標范圍:完成2016年懷寧縣國家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園區(qū)試點項目)存量資金土地治理項目設計競爭性談判(含項目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單項工程施工圖設計、規(guī)劃圖設計、工程概預算、項目計劃表、編制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實施時變更設計、工程竣工圖、編制結余資金實施方案以及施工全過程的設計等相關服務)。
2.3項目招標控制價:29萬元。
2.4設計周期:根據業(yè)主要求,按時完成項目設計。
(1)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符合條件的設計單位,由招標人書面通知后,完成基礎資料收集,現場踏勘等相關工作,在15個日歷天內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并聽取招標人意見;
(2)招標人確定可行性研究報告后50個日歷天內完成初步設計并聽取招標方意見,并報市級專家組進行評審,初步設計需符合國家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和安徽省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局相關規(guī)定要求;
(3)專家評審后10個日歷天內完成最終初步設計修改;
(4)初步設計通過省級或國家級備案后,30個日歷天內完成施工圖紙及概算。
2.5質量標準為 合格。
2.6付款方式:提交設計成果并通過市級評審后支付設計費的80%,余款待項目竣工驗收后以一次性付清。
2.7 編制要求:
(1)供應商在投標時,需編制談判響應文件,并對設計費用進行報價。
(2)中標人須按招標人要求提供最終成果包括地形圖、規(guī)劃文本、規(guī)劃圖冊、工程設計圖紙(可合并裝訂),基礎資料匯編,及以上電子檔全套成果。
(3)本項目成果的驗收形式,首先由招標人驗收成果的完整性和規(guī)范性,應達到成果內容和深度的總體要求。具體技術驗收以專家評審、市級評估審查、省級或國家級備案(評審)通過,作為項目結算依據。
3. 供應商資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3.2供應商具備: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成立,具有企業(yè)法人資格和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備水利水電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工程設計丙級及以上資質或土地規(guī)劃乙級及以上資質。
3.3業(yè)績要求:近五年以來(2011年1月1日)至今承擔過至少1個農業(yè)綜合開發(fā)土地治理或土地整理、農田水利工程項目的設計業(yè)績(須提供合同復印件,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3.4供應商及其法定代表人(2012年12月1日至今)無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yè)、吊銷許可證或者執(zhí)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處罰的書面承諾;
3.5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5. 報名時間、地點及競爭性談判文件獲取時間
5.1凡有意參加競爭性談判投標者憑單位介紹信、授權委托書及二代身份證原件于2015年 12 月 31 日至2016年 1 月 5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節(jié)假日不受理)懷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懷寧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大院內,懷寧縣高河鎮(zhèn)育兒路24號)二樓工程建設部報名并領取競爭性談判文件。
5.2競爭性談判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售后不退。
6. 談判響應文件的遞交
6.1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6 年 1 月 7 日9時 30分,地點懷寧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標二室)。
6.2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談判響應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安徽省政府采購網、懷寧政府信息公開網、懷寧縣招標采購管理局網站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懷寧縣農業(yè)綜合開發(fā)辦公室 招標代理機構:安慶信德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懷寧縣高河鎮(zhèn) 地 址:安慶市紡織南路19號
聯(lián)系人:匡斌 聯(lián)系人:朱曦
電 話: 18955695919 電 話:0556-5544858
9、重要說明
購買談判文件后,請供應商自行關注懷寧縣招標采購管理局網站“政府采購更正補充欄”關于本項目的變更、答疑等內容,不再另行通知。